当前位置:首页 >> 水田稗

2014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毛稃羊茅

2022-07-01 19:31:37  花卉农业网

2014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草原监测结果概要

全国天然草原产草量有所下降

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219.98万吨,较上年减少3.18%;折合干草约31502.20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761.18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减少3.20%。但与最近十年平均水平相比,鲜草产量增加4.04%。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

2014年,重大生态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比非工程区平均高出8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63%,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0.5%,可食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6.1%。其中,退牧还草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较非工程区高出6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分别增加53.6%、30.8%。

草原利用状况更趋合理

2014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9.4%,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20.6%,半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6%。

草原火灾损失处于历史低位

201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58起,受害草原面积39338.6公顷,经济损失2204.6万元,受伤2人,牲畜损失1223头(只),但草原火灾损失处于历史低位水平。

草原鼠虫危害程度有所下降

2014年,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为3481.2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8%,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5.8%;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为1388.1万公顷,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3.5%,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3%。

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随着草原补奖政策和各项生态工程的实施,我国草原生态发生积极变化,部分草原生态加快恢复。但草原生态系统仍然不够稳定,比较脆弱,极易受到降水等气候因素及利用方式的影响,草原生态的持续好转需要经历较长过程,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草原资源状况

我国是一个草原资源大国,拥有各类天然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覆盖着2/5的国土面积,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草原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在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面积分布

北方和西部各省区是我国天然草原的主要分布区。西部十二省(区、市)草原面积3.31亿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84.2%;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和四川六大牧区省份草原面积共2.93亿公顷,约占全国草原面积的3/4。其中,西藏自治区草原面积最大,达0.82亿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1%;其次是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面积达0.79亿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81%;第三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面积达0.57亿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4.68%。我国南方地区草原以草山、草坡为主,大多分布在山地和丘陵,面积约0.67亿公顷。

草原类型

我国地域辽阔,南北跨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寒温带5个气候热量带,东西横跨经度61°,各地气候复杂、地形及海拔差别较大,加之人为社会因素复杂多样,形成了草原类型的多样化。依据水热大气候带特征、植被特征和经济利用特性,我国天然草原划分为18个类、53个组、824个草原型。18类草原中,高寒草甸类面积最大,为6372万公顷,占我国草原面积的17.3%,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地区及新疆。温性荒漠类4506万公顷、高寒草原类4162万公顷、温性草原类4110万公顷,这三类草原各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0%左右,分别居二、三、四位,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和西部地区。面积较小的5类草原分别是高寒草甸草原类、高寒荒漠类、暖性草丛类、干热稀树灌草丛类和沼泽类草原,面积均不超过全国草原面积的2%。其余各类草原面积分别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和7%之间。

草原生产力

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219.98万吨,较上年减少3.18%;折合干草约31502.20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761.18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减少3.20%。但与最近十年平均水平相比,鲜草产量增加4.04%。2014年,全国23个重点省(区、市)鲜草总产量94375.8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2.33%,较上年减少4.02%;折合干草约29539.44万吨,较上年减少4.04%;载畜能力约为23211.12万羊单位,较上年减少4.10%。分省区情况

从省(区、市)来看,产草量居前10位的是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青海、云南、甘肃、黑龙江、湖北和贵州。与上年相比,10省(区)中除西藏产草量超过四川外,其他排名没有变化,但10省(区)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下降3.88%。2014年,内蒙古、新疆、四川、西藏、青海、甘肃等六大牧区鲜草总产量57750.76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56.50%,折合干草18289.97万吨,载畜能力约为14365.60万羊单位。与上年相比,天然草原鲜草产量下降5.02%;但与10年平均值相比,天然草原鲜草产量增加3.42%。

增产的有贵州、湖南、江西、西藏、云南、安徽和青海等,其中,贵州增产5%以上,湖南、江西、西藏、云南增产2%以上;减产的有新疆、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四川、甘肃、广西、吉林、重庆、湖北、宁夏、黑龙江等,其中,新疆、辽宁、河北减产超过10%,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和陕西减产超过5%。草原分级

按照天然草原牧草单产高低确定草原级,全国草原划分为8级。一、二级草原主要以热性及暖性草丛类和灌草丛类为主,分布于我国东南和西南地区,干草产量3000千克/公顷以上;三级草原主要以沼泽类和低地草甸类为主,分布于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干草产量2000~3000千克/公顷;四、五级草原主要以温性草甸草原类及高寒草甸类为主,多分布于我国东北部及青藏高原东部,干草产量1000~2000千克/公顷;六、七、八级草原主要以温性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和荒漠类等为主,广泛分布于我国西部,干草产量在1000千克/公顷以下。

2014年,我国一级和二级草原占全国草原面积的5.8%,较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三级和四级草原占14.8%,较上年降低1.4个百分点;五级和六级草原占33.8%,较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七级和八级草原占45.6%,较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其中八级草原面积最大,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7.8%,较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

本世纪以来,国家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广西、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云南、贵州、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60多个县(旗、团场)陆续实施了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工程。

2014年,对115个项目县(旗、团场)的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地面监测调查。监测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实施草原围栏、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草原植被盖度平均高出8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63%,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0.5%,可食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6.1%。

退牧还草工程

退牧还草工程从2003年开始实施,到2014年工程累计共投入中央资金215.7亿元,通过安排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围栏,建设人工饲草地,治理石漠化草地等,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改善牧区民生方面成效显著。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20亿元,在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等12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308.3万公顷、石漠化治理8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改良106.1万公顷、人工饲草地建设13.9万公顷,以及11.8万户牧民牲畜舍饲棚圈建设改造。

据对82个县(旗)的退牧还草工程进行监测,2014年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65%,比非工程区高出6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为18.9厘米、3755.1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53.6%、30.8%。对17个县(旗)遥感监测显示,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较2008年工程实施前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和7.6%。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于2000年全面启动实施,工程通过采取多种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有力遏制了京津及周边地区土地沙化的扩展趋势。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8.58亿元,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等5省(区、市)共安排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任务7.68万公顷,其中人工草地5.02万公顷,飞播牧草0.13万公顷,围栏封育2万公顷,草种基地0.53万公顷;建设牲畜舍饲棚圈113.13万平方米,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33500(台、套);建设青贮窖48万立方米、贮草棚35.15万平方米。

据对内蒙古、河北、山西3省(区)10年来京津风沙源工程监测显示,2014年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61%,比非工程区高出17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27.8厘米、3281.8千克/公顷和3188.7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89.1%、95.3%和94.6%。据对2001年实施工程的9个县(旗、区)进行遥感监测,2014年草原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比2001年分别增加11个百分点和15.2%。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严重沙化草地的扩张,其中内蒙古镶黄旗、正蓝旗、克什克腾旗3旗浑善达克沙地区域严重沙化草地面积较2000年减少约43.6%。

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

自2006年开始,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在贵州和云南省实施。截至2014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4.11亿元,安排建设石漠化草地治理任务34.67万公顷。其中,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1.2亿元,安排建设任务8万公顷。

据对工程区监测显示,2014年改良草地工程区比非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34.8%和38.3%;围栏封育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27.6%和25.0%;人工种草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18个百分点、102.1%和141.8%。

草原利用状况

近些年来,农业部和草原牧区各地不断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等制度,积极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天然草原利用更趋合理,草原超载率持续下降。

在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和草原补奖政策的推动下,牧区各地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工作。目前,全国累计落实草原承包2.83亿公顷。其中,承包到户2.23亿公顷,承包到联户0.54亿公顷。牧区各地以实施草原补奖政策为契机,通过加大棚圈和人工饲草地建设力度、改良牲畜品种、优化畜群结构、推广舍饲半舍饲圈养等措施,有效减轻了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2014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西藏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9%,内蒙古平均牲畜超载率为9%,新疆平均牲畜超载率为20%,青海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四川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7%,甘肃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7%。

草原火灾

201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58起,其中一般草原火灾150起,较大草原火灾7起,重大草原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39338.6公顷,经济损失2204.6万元,受伤2人,牲畜损失1223头(只)。与上年相比,全国草原火灾次数增加68起,受害草原面积增加4261.3公顷。从草原火灾历史情况看,2014年草原火灾损失处于低位水平。

从时间看,4月和10月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较多,共106起,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67.1%,受害草原面积35263.8公顷,占全国草原火灾受害面积的89.6%。

从区域看,火灾主要发生在内蒙古和吉林两省区,共发生草原火灾111起,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70.3%,受害草原面积为36570.6公顷,占全国草原火灾受害面积的92.9%。

从起火原因看,上坟烧纸引起草原火灾的比例最高,其次为烧荒,分别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22.8%和13.9%,其它起火原因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20.9%,未查明原因占42.4%。

草原生物灾害

2014年,全国草原鼠害、虫害危害面积均较上年有所减少,危害程度有所降低。草原鼠害

2014年,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3481.2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8%,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5.8%。草原鼠害主要发生在河北等13个省(区)。其中,西藏、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四川等6省(区)危害面积合计3209.1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鼠害面积的92.2%。

主要害鼠危害面积2913.0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鼠害面积的83.7%。其中,高原鼠兔危害面积最大,达到1491.7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鼠害面积的42.9%,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8%。高原鼢鼠、东北鼢鼠危害面积分别较上年减少15.8%和5.0%,草原鼢鼠危害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长爪沙鼠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22.0%,大沙鼠危害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黄鼠类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25.7%,黄兔尾鼠危害面积较上年增加27.2%;布氏田鼠危害面积较上年增加33.2%,鼹形田鼠危害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

草原虫害

2014年,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1388.1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3.5%,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3%。草原虫害主要发生在河北等13个省(区)。其中,西藏、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四川等6省(区)危害面积合计为1141.0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的82.2%。

危害严重的主要种类是草原蝗虫、叶甲类害虫、草原毛虫、夜蛾类害虫和草地螟,危害面积总计1323.6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的95.4%。其中,草原蝗虫危害面积最大,达到955.5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的68.8%,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5.4%。草原毛虫、草地螟和夜蛾类害虫危害面积分别较上年减少24.5%、32.3%和13.4%,叶甲类害虫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1%,其中沙葱萤叶甲危害面积较上年增加95.7%。

草原生态状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为着力解决草原的生态问题,先后启动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牧还草工程、西南岩溶地区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针对重点退化区域进行治理,让大面积天然草原休养生息。在此基础上,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推进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随后,在全国牧区半牧区旗县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对禁牧、草畜平衡实施补助,加快牧区生态修复。近年来,随着各项生态保护工程及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草原生态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部分草原生态显著改善,使得我国草原生态整体恶化的势头有所减缓。但是,我国草原生态总体仍很脆弱,全面恢复草原生态的任务十分艰巨。

2014年,受夏季降水持续偏少的影响,新疆北疆、内蒙古中西部等地天然草原出现几十年不遇的严重旱情。受旱灾影响,新疆和内蒙古灾区牧草产量、盖度、高度均有所下降。尽管遭受旱灾,但由于草原补奖政策和各项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有力,生态保护效果逐步显现。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超过10.2亿吨,虽然较2012年、2013年略低,但与2005年开展全国草原监测工作以来历年数据相比,仍处于较好水平,较近十年平均水平高4.04%。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虽然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但仍较2011年增加2.6个百分点。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草原生态恢复和保护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草原生态系统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一旦遭到破坏,其生态状况的好转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实现逐步恢复植被群落、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我国草原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草原生态环境整体发展趋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分析与展望

草原呈现可喜变化

近年来,牧区各地认真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和惠牧政策,实施一系列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草原生态、草原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发生了可喜变化,草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是强草惠牧政策不断完善,草原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草原牧区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草惠牧政策。特别是在2011年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和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出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该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牧”和草原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草原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丰富和完善,奏响了我国草原生态惠牧的强音。随着各项强草惠牧政策的落实,草原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牧区农牧民、各级干部,乃至全社会的草原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二是草原生态环境加快恢复,草原利用更趋合理。监测显示,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较2011年增加2.6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近3年来始终在10.2亿吨以上,较2005~2011年平均值高6.8%,处于进入新世纪以来草原生态较好的时期。随着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人工种草面积的增加,天然草原利用更趋合理。2014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9年前下降约19个百分点,向“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牧区发展目标更近了一步。

三是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牧民收入稳定增加。近年来,草原牧区各地严格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扎实推进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一方面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推进现代草原畜牧业建设,有效保障了草食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式,保证了农牧民收入稳定快速地增加,初步实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的政策目标。

草原生态依然脆弱

近年来,草原大政策给牧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但目前我国草原生态还没有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草原畜牧业还不强,草原总体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

一是草原生态系统的特点决定草原生态恢复的长期性。我国草原多分布在干旱地区,这些地区年降水总量少,而且年际间、季节间波动大。同时,与森林相比,草原生态系统动植物种类更少,群落结构也更简单,因此草原生态系统的种群和群落结构容易发生非常剧烈的变化。草原生态系统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退化草原生态的恢复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是草原退化形势决定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的艰巨性。过去几十年的过度利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造成我国草原出现大面积的退化、沙化、盐渍化,其退化范围之广和退化程度之大都是难以想象的。在这种形势下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必须要付出非常艰辛的努力。

三是草原生态生产上的多功能性决定了草原生态恢复的复杂性。长期以来,人们过于强调草原的生产功能,忽视草原的生态功能,由此造成人畜草关系持续失衡,这是导致草原生态难以走出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近年来,草原保护投入的增幅很大,但由于草原面积广阔,单位面积投入远低于耕地、林地,加之牧区经济和畜牧业基础设施落后,在这种条件下,在所有草原地区转变发展思路,开展草原生态恢复还是相当复杂的。

草原生态恢复和保护建设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草原保护建设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也将承担着更多的责任、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要积极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同时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推动形成依法治草新格局。

一是建立和完善草原法制,加快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和监理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依法治国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草护草进程。继续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和科学界定草原生态红线,强化监管,严格保护好基本草原。深入宣传实施草原司法解释,加大草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草原征占用管理,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

二是抓好项目建设,稳定和完善草原补奖政策。继续实施好以退牧还草为核心的工程建设,加快退化草原治理。对第一个草原补奖政策周期以来的实施成效进行评价,深入分析牧区发展现状,进一步稳定和继续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政策落实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任务落实。

三是规范草原承包,建立健全草原经营管护体制机制。推进出台指导全国草原承包的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草原承包管理,赋予农牧民稳定持久的草原承包经营权。创新草原监督和管护机制,加强草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草原执法监督。设立村级草原管护员岗位,建立健全省、县、乡、村四级草原管护联动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成果。

四是大力发展草牧业,促进牧区协调发展。总结草食畜牧业发展模式,研究制定《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开展现代草牧业发展试验示范。加快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和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创新秸秆养畜示范模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组织研究草业产值核算方法和指标,积极配合协调将草业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强牲畜棚圈和饲草料储备库建设,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对农牧民的指导与培训,提高其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和开展多种经营的能力。

( 来源:农民日报 )

上海经质粘稠医院

海口面斑医院

广州宫颈糜烂医院

海口日光皮炎医院

北京无痛人流多少钱

相关资讯
友情链接